关于公布养护专委会会费标准的通知
沪养护石协2017第1号
各会员单位:
为加强行业自律,经养护专委会五届一次会员大会讨论通过,对分会会费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修订并公布如下:
一、会费标准
1.会员单位:2000元/年;
2.理事单位:4000元/年;
3. 常务理事单位:8000元/年;
4.副会长单位:12000元/年;
5.会长单位:25000元/年。
鼓励会员单位支持协会,本着自愿原则多缴纳会费。如企业经营困难,可申请减免会费。
二、高级石材养护师水平能力培训费:初次8000元,继续教育580元/次;中级石材养护师培训服务费:初次3800元,继续教育580元/次;初级石材养护师培训服务费:初次580元,继续教育580元/次。
三、石材养护企业能力等级评估服务费:7000元/项。
四、石材养护质量咨询评估服务费:合同约定。
上海石材行业协会养护专委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