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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养护专委会会费标准的通知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7-01-11  浏览次数:1051
核心提示:关于公布养护专委会会费标准的通知沪养护石协2017第1号各会员单位: 为加强行业自律,经养护专委会五届一次会员大会讨论通过,对
 关于公布养护专委会会费标准的通知 

 沪养护石协2017第1号

 

各会员单位: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为加强行业自律,经养护专委会五届一次会员大会讨论通过,对分会会费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修订并公布如下:

一、会费标准

1.会员单位:2000元/年;

2.理事单位:4000元/年;

3. 常务理事单位:8000元/年;

4.副会长单位:12000元/年;

5.会长单位:25000元/年。

鼓励会员单位支持协会,本着自愿原则多缴纳会费。如企业经营困难,可申请减免会费。

二、高级石材养护师水平能力培训费:初次8000元,继续教育580元/次;中级石材养护师培训服务费:初次3800元,继续教育580元/次;初级石材养护师培训服务费:初次580元,继续教育580元/次。

三、石材养护企业能力等级评估服务费:7000元/项。

四、石材养护质量咨询评估服务费:合同约定。

 

上海石材行业协会养护专委会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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