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:市民文化广场石材采购项目
招标单位: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
招标方式:公开招标
采购供货期:在8月30日前供货完毕,每逾期一天罚款人民币50000元。
投标保证金数额:第一标段:7.1万元;第二标段:3.6万元;第三标段:5.1万元(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) ;
投标信用保证金数额: 20 万元;(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,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) ;
收款单位: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
开户银行: 农行滁州琅琊支行
银行帐号: 334001040004421
交纳时间:2011年7月20日17时前交纳完毕(到账),投标(信用)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,不接受汇票,凡是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,一律不准参加开标会。
招标文件售价:每套400元,售后不退。
投标有效期:开标之日起30日内。
投标书递交地点: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(滁州市花园路林业大楼9楼)
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:2011年 7 月 21 日8时30分
联 系 人:王守东 、李小丽
联系电话:0550-3059921
开标时间:2011年 7 月 21 日8时30分
开标地点: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室(滁州市花园路林业大楼9楼)
交货地点:货物运至滁州市市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。
投标书份数:正本1份,副本1份。
签订合同地点: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
本招标文件解释权: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
最高限价:第一标段:人民币 350 万元;第二标段:人民币 180万元;第三标段:人民币 255 万元。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,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。